灵便型散货船(Handysize bulkcarrier):指载重量在2-5万吨左右的散货船,其中超过4万吨的船舶又被称为大灵便型散货船(Handymax bulkcarrier)。众所周知,干散货是海运的大宗货物,这些吨位相对较小的船舶具有较强的对航道、运河及港口的适应性,载重吨量适中,且多配有起卸货设备,营运方便灵活,被称之为“灵便型”。
巴拿马型散货船(Panamax bulkcarrier):顾名思义,该型船是指在满载情况下可以通过巴拿马运河的大型散货船,即主要满足船舶总长不超过274.32米,型宽不超过32.30米的运河通航有关规定。根据需要,调整船舶的尺度、船型及结构来改变载重量,该型船载重量一般在6-7.5万吨之间。
好望角型散货船(Capesize bulkcarrier):指载重量在15万吨左右的散货船,该船型以运输铁矿石为主,由于尺度限制不可能通过巴拿马运河和苏伊士运河,需绕行好望角和合恩角,台湾省称之为“海岬”型。由于苏伊士运河当局已放宽通过运河船舶的吃水限制,该型船多可满载通过该运河。
大湖型散货船(Lake bulkcarrier):是指经由圣劳伦斯水道航行于美国、加拿大交界处五大湖区的散货船,以承运煤炭、铁矿石和粮食为主。该型船尺度上要满足圣劳伦斯水道通航要求,船舶总长不超过222.50米,型宽不超过23.16米,且桥楼任何部分不得伸出船体外,吃水不得超过各大水域大允许吃水,桅杆顶端距水面高度不得超过35.66米,该型船一般在3万吨左右,大多配有起卸货设备。
散杂货一般分为大宗散货和件杂货两种类型。大宗散货主要是指一些可以裸装在船上或者用简单的包装袋包装,每次的货量基本就是这条船的容量的货物,如煤炭、矿石、肥料、水泥等。这类货物基本一批就决定了船的终所靠目的港,也是船东的基本收入来源。一类是件杂货物,每次出货不会很多,主要是大型工程设备、锅炉、一些重型卡车等,一次出十几台,总共几百方、上千方。这类货物的特点是单件货物都比较大,重量也比较重,如果没有动力,都需要吊机吊上船(件杂货里面有一类货物,有动力可以自己开上船的,运输的时候可以用专门的滚装船来装运,比如汽车、工程车等)。
散杂货的运输条款介绍:
(1)FLT条款(Full LinerTerm),也称班轮条款,船东负责装卸的费用,这个条款对于货代给货主报价的时候用得比较多。
(2)FILO条款(Free In Liner Out),船东只负责卸不负责装,这个条款在船东给货代报价的时候用得比较多。
(3)FIO条款(Free In&Out),船东不负责装卸,这个条款很多的时候使用在散杂货租船方面。
(4)LIFO条款(Liner In Ferr Out),船东只负责装不负责卸,这个条款很少会用到。
FLT、FILO、FIO条款占据了散货业务的99%,LIFO条款极少会用到,因为除了租船以外,船公司必须自己掌握卸货时间,这样成本是在自己控制范围内的。
小贴士
(1)出口也会有转关的货物,区别就在于申报地点改在了内陆通关点,由内陆通关点至口岸通关点之间是通过海关监管车辆运输的。转关货物在口岸通关点一般不会再办理查验等详细的清关手续,只是简单地录入通关。
(2)无论进口还是出口的转关,都是针对比较特殊的货物,在内陆通关点报关比较容易进行沟通和解释。中间海关监管车的运输成本要比一般的普通运输成本高很多,如不是特殊的物品大多还是选择在口岸海关清关比较节约成本。